虽然这不能说明儿子干活偷懒了,但至少可以说明,向来老实的谭大傻是付出了自己的全力在帮忙干活呀。
想到这里,吴翠梅心中很是温暖。
“抓只大点的。”吴翠梅朝已经出了院子里正在观察鸡群的儿子说道。
“嘿嘿,放心吧,我肯定抓只大的。”好不容易杀次鸡,当然不会随便抓一只。
要抓,肯定就抓一只大的。
一番观察后,刘青山本想抓那只大公鸡的,可奈何不敌,被大公鸡的无影爪接连抓了几下,就连小吉吉也差点不保,最后,便只能退而求其次,抓了只肥得流油的大阉鸡。
让老妈把鸡脖子抹了,放好血,刘青山就自己动手拔毛宰杀。
谭大傻傻乎乎的一个人,断然不会说什么场面话跟客套话。
刘青山要杀鸡,他不会说,杀什么鸡啊,随便吃点就行了。他就只是坐在一旁歇着,看着,并对大阉鸡的丰满身材垂涎三尺而已。
杀了鸡,煮熟了,就能开吃了。
因为大阉鸡太大,所以只煮了半只。可就算只煮了半只,也足足有一大盘鸡肉。
许久没吃鸡肉的谭大傻看着菜盆里色泽金黄的鸡汤跟鸡肉,闻着空气中飘香的味道,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见状,刘青山笑问道:“大傻叔,要不要来点酒?”
谭大傻摇摇头:“不要,我妈说中午不能喝酒,如果喝了酒,下午干活的时候太阳又晒得厉害的话,那人肯定会受不了的。”
这话让吴翠梅跟刘青山都笑了起来。
虽说谭大傻傻傻的,可对谭老太的话绝对服从。幸好谭老太也不是什么恶人,不然的话,谭大傻也未必会四十几岁了还保持着如此淳朴呆憨的性格。
谭大傻脑子简单,所以吃起饭来也不讲究。他喜欢吃肉,就大口大口的吃肉,他喜欢喝汤,就大碗大碗的喝汤。他觉得肚子还不够饱,就又吃了两碗大米饭。
他看起来很傻很楞,好像脑子缺根筋一样,可他还是从这顿饭里吃出了刘青山一家对自己的真心。
以前他没少帮其他人干活,当然,这些人就是村里一些类似于刘大亮那种嘴巴会哄人但自身干活很懒的懒汉。其他村民是绝对不会派遣谭大傻这样思想简单,却家庭困难的人帮自己干活的。也就村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才会狠得下心忽悠谭大傻给自己当免费的劳力。
不管是割稻谷,打稻谷,还是扛稻谷,或是用车子拉石头,谭大傻都给他们做过。
可是,那几个人都只是把他当个大傻个看待,他干活干得累死累活的,结果那些人就炒个青菜,然后弄两碗大米饭给他吃。更有甚者,连饭都不管。
因此,刚刚听到刘青山要杀鸡招待自己的时候,他就知道,刘青山对自己是真心的。在他看来,刘青山家也不富裕,可他却愿意杀鸡招待自己,着份情谊顿时就高出了别人许多。
他倒也不是因为有鸡肉吃,就高看刘青山,而是因为,刘青山没有把他当傻子。
所以,这会儿吃着刘青山精心准备的午餐,他很是感动,不过,作为一个大男人,他倒也不会因为感动而跟他老妈一样哭得像个泪人似的,他只是把这份感动放在心里,铭记于心。
除此之外,傍晚收工的时候,刘青山还把剩下的半只鸡一分为二,执意让谭大傻带了一半回去。
谭大傻骑在摩托车上,车尾架上捆着木柴,车头上则挂着鸡肉。
他背对西山,缓缓向外村驶去。
夕阳化作金色的火焰,燃烧着围绕村庄的群山,燃烧着错落有致的老房屋,燃烧着村道旁边哗哗作响的小溪,也燃烧着他略显迟钝却质朴如初眼睛。
金色的水雾迷蒙着他的双眼,他再看这世间的一切,便仿佛都是金色的。
他知道,他得更卖力的帮刘青山干活,才能回报刘青山的这份情谊。